□通訊員 武妍
  金陵晚報記者 董紅偉
  芝華士、軒尼詩……這些品牌的洋酒,頗受年輕人、尤其是娛樂場所顧客的歡迎,而在南京江寧一酒吧里,杯光酒影之中,很多人並不知道,他們喝下的數百元一瓶的“名牌”洋酒,其實來自山東的假酒製造點。“紅茶等軟飲摻入酒中,半醉的人已很難分辨真假……”
  品牌“洋酒”來自出租房
  2012年6月,警方接到舉報,稱江寧一大型市場內的的一家酒業經營店面,正是酒吧假洋酒的來源。洋酒和紅酒被成箱送到這裡,並從這裡被銷售。而女老闆柯某早在2010年11月,就曾因銷售假酒被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罰過。
  柯某店內的部分貨源來自山東,警方循線追蹤到山東臨沂時,發現柯某的山東上家竟是設備齊全,規模不小的紅酒廠。民警循跡將目標鎖定在“大老闆”高某身上,這個人在廣東比較活躍,民警又兩下廣東,發現高某在深圳專門成立了一個公司經營假酒的製造和銷售,從準備假冒商標,聯繫劣質原漿,尋找廠家委托加工再到聯絡下家銷售……
  在深圳展開摸查的同時,另一支小分隊也在臨沂郊區的一座民房裡蹲守了數日。2010年,高某就在此租了幾間民房,又買進了成堆的酒瓶、瓶蓋,隨後他雇了幾個人,芝華士、軒尼詩這些頗受歡迎的洋酒,就是通過這裡被柯某購走。
  假酒多流向娛樂場所
  南京警方在南京、臨沂多地同時收網,民警將正在生產假紅酒、洋酒窩點一舉端掉,抓獲14名嫌疑人。在柯某的店內及倉庫內,共搜繳假冒紅酒3194箱及3瓶(含未付款部分)、假冒芝華士等品牌假洋酒2228瓶,另在山東省臨沂市高某租用的房屋內,搜繳芝華士等假洋酒1313瓶。
  在製作紅酒的小作坊里,百餘箱已制好的假酒整齊堆放在倉庫中,地面還有幾十瓶尚未灌裝的“黑方”、“芝華士”等多個品牌劣質洋酒。此案成為2012年省內查獲的最大假酒案件。
  老闆坦言,這些洋酒多數銷往KTV、酒吧等娛樂場所,那些場所的消費者喜歡將紅茶等軟飲摻入酒中,很難分辨真假。消費量大,利潤高,不易被髮現,這些酒在娛樂場所很熱銷。而經營百貨生意的丁某,正是從柯某這購進了大量假洋酒,銷售到了江寧的那家酒吧里。
  被告人不承認假冒
  此案在南京玄武法院開庭審理,9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訴。其中一個被告人譚某的落網,來自於柯某的主動交代。
  搜查時,執法人員就發現被查封的一批紅酒從外觀看來,與張裕紅酒非常相似,但仔細觀察才發現,這批紅酒比張裕商標“CHANGYU”多了一個英文字幕“R”。生產者譚某在開庭時辯解,他在商品上使用的“CHANGRYU”字母組合與張裕商標“CHANGYU”有明顯差別,不足以造成公眾誤認,該行為不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。
  但他的這個說法,並沒有得到法院的認可,法院認為,“CHANGRYU”與張裕商標“CHANGYU”相比較,雖然只多了1個字母“R”,但二組英文組合在字母大小寫、書寫方式、組合效果等方面視覺上基本無差別、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,這種商標可以認定為“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”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柯某、丁某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,其中柯某數額巨大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;被告人丁某數額較大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。
  而假酒生產者譚某、高某等人,未經商標註冊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行為均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,而聞某等人共同參與生產假冒洋酒和紅酒,分別構成共同犯罪。以上7人分別被判刑並處以罰金。  (原標題:“名牌”洋酒“專供”酒吧KTV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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